丹麦高院裁定四名涉恐言论被告无罪
丹麦东部高等法院近日对五起涉嫌在社交媒体公开发表同情或支持恐怖主义言论的案件作出裁决,其中四名被告被宣告无罪。
2026年11月6日
/ DANGDI / DANGDI / DANGDI /丹麦东部高等法院近日对五起涉及网络言论的案件作出最终裁决。这些案件均源于2023年10月7日哈马斯袭击以色列后,被告在社交网络脸书上发表的评论。检方此前曾要求法院判处被告有期徒刑,但高等法院最终维持了一审地区法院的无罪判决,四名被告获判完全无罪,仅第五名被告因其中一条评论被判有罪。
根据丹麦法律规定,公开发表赞扬或支持恐怖主义的言论属于刑事犯罪。高等法院在判决中指出,获判无罪的被告主观上缺乏支持恐怖主义的刑事故意。虽然检方最初将相关言论解释为对恐怖袭击的庆祝,但法院审查后认定,被告在发表评论时并没有赞扬恐怖袭击的意图。
在获判无罪的被告中,包括一名来自菲英岛的30岁女子纳丁。她于2023年12月在《政治报》一篇关于加沙受害儿童的文章下方留言,称战争已持续73年,哈马斯此时反击有充分理由。该案诉讼程序持续了两年多。期间,丹麦官方于2025年5月9日撤销了她的丹麦国籍,理由是其幼年通过继父母收养取得国籍的手续不合规。检方此前曾考虑若其被判有罪将启动驱逐程序,本次无罪判决彻底排除了该案导致其被驱逐出境的风险。
另外三起无罪案件涉及在《小报》直播报道下方的留言。一名44岁女性留言称醒来看到新闻感到美好,并附带巴勒斯坦国旗与和平手势;一名38岁女性留言称袭击是罪有应得;一名21岁男子留言称干得好并附带强壮手臂表情。法院均认定上述言论未能确立支持恐怖主义的犯罪故意。第五名44岁男子因在袭击数日后留言宣称在经济上支持并带有庆祝日标签,被法院判处40天缓刑并予以维持。高等法院裁决通常为最终判决,检方若要继续上诉需获得特别许可提交至最高法院。(来源:CPH POS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