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出台离岸信托个税新规 哥本哈根华人群体需注意合规
中国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发布离岸信托个税新规,影响在哥本哈根生活的中国税收居民及跨境资产持有者。
2026年8月4日
/ DANGDI / DANGDI / DANGDI /中国财政部与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2026年第21号和第15号公告,明确了离岸信托的个人所得税政策。新规规定,中国税收居民或符合条件的非居民将资产转入离岸信托,将被视为资产转让,其净收益须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此外,信托存续期间需按年进行税务申报,清算时需办理结算。官方提供了90天的宽限期,在此期间补缴税款可免除滞纳金。
- 税率标准:资产转入离岸信托的净收益按20%征税。
- 申报要求:存续期内须逐年申报,清算时须进行税务结算。
- 免息宽限期:提供90天时间用于清理历史税务事项且免除滞纳金。
- 信息监管:丹麦、中国与离岸地区之间通过CRS机制自动共享金融数据。
这一政策对生活在哥本哈根的中国专业人士、企业主及高净值群体有直接影响。丹麦与中国均已实施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CRS),离岸金融中心的信息也会同步共享。在哥本哈根生活且保留中国税收居民身份或持有中国资产的人士,应尽快核查自身跨境资产与信托架构,利用90天宽限期完成合规,避免产生额外罚款与利息。
来源:Morgan Lewi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