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9月15日起严查出入境虚假申报
中国国务院签署出入境管理新规,将于2026年9月15日起施行,明确严查出入境目的与申报材料真实性。
2026年8月15日
/ DANGDI / DANGDI / DANGDI /对于生活在丹麦和瑞典、经常往返中欧或邀请外籍亲友访华的华人群体来说,中国出入境政策即将迎来重要调整。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强于7月22日签署第841号国务院令,公布了19条出入境管理新规。该规定于6月29日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审议通过,并于7月31日正式对外公布,将于9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正式施行。新规对出入境申请目的真实性、证件核查以及出入境中介服务等环节提出了更加严格的技术和法律规范。
根据最新公布的19条规定,任何出境、入境以及在华停留居留的申请,其申报目的都必须真实合法。出入境管理机关和驻外签证机关在核实申请人身份和申报目的时,有权要求申请人出示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在必要时查验电子数据。如果申请人提交虚假材料或作出虚假陈述,签证机关将依法拒绝签发相关证件,边检机关也将拒绝其出境或入境。
针对外籍人员提交虚假材料的情况,新规设定了非常明确的惩戒措施。凡是在境外申请中国签证或在边检机关入境时提供虚假证件、虚假材料的外国公民,可能面临1年至5年内禁止入境的处罚。此外,因妨害国(边)境管理受到刑事处罚,或因弄虚作假骗取出入境证件、非法出入境受到行政处罚的外籍人员,在其执行完毕相关处罚后,同样可能被处以1年至5年的入境禁令。
在邀请函及申请材料真实性方面,新规明确了开具单位和个人的法律责任。出具邀请函或申请材料的机构与个人必须对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果个人出具虚假邀请函或申请文件,将被处以5000元至10000元人民币的罚款;若单位出具虚假文件,罚款金额则为10000元至50000元人民币。违法所得将被依法没收,相关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还将面临单独的罚款处罚。
新规还针对出入境中介服务机构建立了严格的备案和监管制度。从事出入境政策咨询、证件代办等业务的企业和个人,必须向当地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新设立的中介机构须在成立之日起15日内完成备案,而在新规生效前已经营业的机构,则拥有自9月15日起90天的过渡期来完成备案手续。新规严厉禁止中介机构发布虚假信息、进行虚假宣传、协助客户非法获取签证护照或泄露个人信息。违规机构将面临限期整改、罚款、停业整顿或吊销营业执照等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中国公民出境,新规进一步强化了安全预警和出境限制机制。对于拟前往面临武装冲突、犯罪高发、自然灾害或重大疫情等严重风险国家和地区的中国公民,相关部门将加强安全风险提示,必要时可劝阻前往极高风险目的地。因弄虚作假骗取出入境证件或非法出入境受过行政拘留处罚的中国公民,在其处罚执行完毕后6个月至3年内可被限制出境;在境外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或利益的非法犯罪活动者,回国后同样可在6个月至3年内被限制出境;违反出口管制或技术进出口规定并危害国家产业安全者也可被依法限制出境。
针对公众关心的抽查手机等隐私问题,本次公布的法规并未建立针对普通旅客或观光客的随机搜查手机机制。法规仅明确移民和签证机关在核查身份或申请目的时有权要求提供电子数据,并没有规定每名旅客的手机都会接受检查。同时,新规并未废除现行的单方面免签及过境免签政策,目前中国对50个国家实施单方面免签政策,符合条件的普通护照持有者可免签停留最多30天;此外对55个国家实施240小时过境免签政策,符合条件者可在指定区域停留最多10天。(来源:海峡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