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社会保障协调新规生效 2028年起实施
欧盟修订后的社会保障协调法规于2026年11月1日正式生效,大部分具体新规将于2028年11月1日起开始实施。
2026年11月6日
/ DANGDI / DANGDI / DANGDI /欧盟修订后的社会保障协调法规于2026年11月1日正式生效。该法规先前已在2026年7月7日获得欧洲议会正式批准,并于2026年9月28日通过欧盟理事会批准。为了让欧盟各成员国能够调整各自的国家行政程序,绝大多数更新后的规则设立了两年的过渡期,将于2028年11月1日起正式适用。
这项新法规旨在提高跨国劳务流动的公平性,加强人员在跨国居住、工作、退休或求职过程中的社会保障权益。目前,约有1600万欧洲公民生活或工作在另一个欧盟国家。相关协调规则适用于所有欧盟成员国,同时也涵盖冰岛、列支敦士登、挪威和瑞士。欧盟的协调机制旨在确保跨国流动人员的社会保障连续性,避免出现失保现象,同时防止在多个国家重复缴纳社会保险费。
在新规框架下,跨国派驻员工面临着更加明确的资质与报备要求。员工在被派驻到另一个欧盟国家之前,必须已经在其本国社会保障体系中参保至少三个月。派驻期满24个月后,必须间隔至少两个月才能进行下一次派驻。除了常规商务出差外,所有员工派驻事项均须在派驻发生前提前向相关部门报备。在建筑业以外的其他行业中,不超过三天的短期派驻也可以免除提前报备手续。
新规则还针对跨国失业保险协调做出了新安排,延长了失业人员前往另一个国家寻找工作期间保留失业保险待遇的法定期限。此外,新规建立了长期护理津贴和家庭津贴的协调机制,并明确了在两个或多个欧盟国家工作时的适用法律。各成员国主管机关将强化行政合作,通过改进信息交换机制提高效率,防止社会保障中的欺诈、滥用和失误现象。欧盟委员会指出,每个成员国仍有权自行决定本国社会保障体系的具体特征,包括津贴项目、领用条件以及缴费标准。(来源:欧盟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