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麦高院裁定因领补助被拒入籍不构成歧视
丹麦东部高等法院裁定,一名因残疾领取失业补助而未能满足经济自养要求的女子被拒绝授予丹麦国籍,不构成违法歧视。
2026年10月30日
/ DANGDI / DANGDI / DANGDI /丹麦东部高等法院于上周五作出裁定,认定因未能满足自养能力要求而拒绝向一名残疾女性授予丹麦国籍的决定,不构成针对残疾的非法间接歧视。这一判决支持了丹麦移民与融合部此前做出的拒签决定。
涉案女性于1999年抵达丹麦,并在10年后遭遇了一起交通事故。事故导致其工作能力永久下降,随后获批进入丹麦专为工作能力受限人群设立的弹性工作制安排。在此期间,她曾领取过一段时间的失业补助,从而未能达到丹麦国籍申请所要求的经济自养标准。
该女性的入籍申请于2023年2月被拒绝。随后,她及其代理律师佩特拉·亚历山德拉·福克达尔提起了诉讼,认为该拒绝决定构成了间接歧视,违反了保护残疾人权益及人权的相关国际公约。律师强调,现行规定为处于弹性工作制且遭遇失业的人员制造了难以克服的障碍。
福克达尔律师指出,一旦被指派进入弹性工作制,当事人便无法加入常规失业基金。如果雇主不再雇用该员工,当事人就只能领取政府失业补助,但这又会导致其无法满足自养条件。由于本案涉及广泛的法律适用意义,案件此前直接由地方法院移交至东部高等法院审理。原告律师表示,计划将本案上诉至丹麦最高法院。(来源:CPH Pos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