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麦离婚流程解析:跨国夫妻申办条件与居留风险
丹麦离婚程序由家事法局受理,跨国夫妻需满足管辖权条件,并注意居留权与子女抚养风险。
2026年10月7日
/ DANGDI / DANGDI / DANGDI /对于居住在丹麦的跨国夫妻来说,了解本地的离婚法律与程序至关重要。在丹麦,离婚并非只要双方同意就能随时办理,还需要夫妻双方与丹麦保持足够的法律联系。同时,离婚还可能影响外籍配偶的居留身份、子女抚养以及住房和财产分割。
丹麦所有的分居与离婚申请均由丹麦家事法局(Familieretshuset)统一受理。夫妻双方通常需要通过家事法局的官方网站在线提交申请。如果申请人在操作过程中遇到困难,可以前往所在自治市的公民服务中心(Borgerservice)或直接向家事法局寻求协助。如果夫妻双方对离婚及相关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可以直接申请立即离婚,无需经历事先的分居期。
当其中一方不同意离婚时,丹麦法律赋予任何一方单方面申请法定分居的权利。申请分居无需说明任何理由,也不需要提供对方过错的证明,即使另一方希望维持婚姻关系,分居申请依然有效。在法律分居期间,双方依然保持名义上的婚姻关系,但各自独立生活。这为夫妻双方提供了重新考量婚姻或准备离婚的时间缓冲。
法定分居并不会自动转为离婚,双方必须再次提交离婚申请。如果双方在分居后达成一致,可以随时启动离婚程序。若其中一方仍旧反对离婚,另一方在法定分居满六个月后,即有权单方面要求解除婚姻关系。在特定特殊情况下,即使没有经过六个月的分居期且对方不同意,申请人也可以要求立即离婚。这些特殊情形包括重婚、通奸、家庭暴力(含心理暴力与性侵犯)、绑架共同子女,或者因矛盾分居满两年以上。对于有未成年子女且达成一致的夫妻,也可以直接申请立即离婚,但需要满足额外的处理流程。
在提交分居或离婚申请时,家事法局会协助处理两项核心争议:配偶赡养费以及共同承租住房的居住权归属。如果双方无法就这两项事宜达成一致,家事法局将安排专门的协商会议。若经过协商后仍无法达成共识,家事法局有权直接做出裁决,但这也会延长案件的审批周期。需要注意的是,子女抚养费和共同财产分割并不包含在离婚申请本身之中,而是作为独立事项单独处理。
对于跨国夫妻而言,仅在丹麦举办婚礼并不意味着丹麦法院或家事法局具备处理其离婚案件的管辖权。家事法局受理案件的前提是夫妻与丹麦存在足够的实质联系。例如,被申请人居住在丹麦,或者申请人现居住在丹麦且过去两年内曾在丹麦居住,案件均可在丹麦受理。如果双方均为丹麦公民且另一方不提出异议,或者离婚申请基于过去五年内丹麦颁发的法定分居决定,丹麦同样拥有管辖权。此外,在丹麦结婚的同性伴侣,若其居住国法律不认可同性婚姻,也可在丹麦申请离婚。纯粹为了结婚而短期前往丹麦的跨国夫妻,若不具备上述条件,则无法在丹麦办理离婚。
在费用方面,根据2025年的收费标准,提交分居或离婚申请的费用为875丹麦克朗。如果双方存在争议并需要召开家事法局协商会议,则需额外支付2,150丹麦克朗的会议费。无论申请最终结果如何,上述费用均不予退还。对于在海外付款且没有丹麦CPR号的申请人,可以通过提供全名、出生日期以及邮政地址来进行身份验证。
跨国婚姻破裂往往还伴随着法律与生活层面的隐性风险。英国培养的丹麦心理咨询师亨丽埃特·约翰森(Henriette Johnsen)指出,没有子女的跨国配偶如果持有配偶签证,离婚后将面临能否继续留丹的身份危机。而对于育有子女的家庭,情况更加复杂。根据《海牙公约》规定,未经另一方配偶同意,不得将16岁以下的子女擅自带离其常住国。这可能导致部分外籍父母陷于无法工作、学历不被认可、语言不通却又无法带孩子回国生活的困境。对此,英国非营利组织GlobalARRK专门为陷入此类境地的跨国父母提供支持。
此外,分居后的经济压力也是跨国夫妻面临的主要挑战之一。部分外籍配偶由于缺少独立收入来源,同时缺乏搬迁或诉讼资金,容易陷于困顿状态,进而引发焦虑和抑郁等心理问题。因此,跨国夫妻在决定启动离婚程序前,不仅需要确认丹麦是否具备案件管辖权,还应全面评估居留身份、子女抚养以及经济状况等现实影响。(来源:CPH Post)


